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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20年招聘教师计划和教育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南宫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由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拟公开招聘教师145名,包括高中教师岗位30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1名、初中教师岗位7名、小学教师岗位107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
5、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仅限物理教育、化学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6、以上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南宫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7、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8、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11月12日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9时—11月24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网址:http://www.xtrsks.com(邢台人事考试网)
3、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中层次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报名网站。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2、试讲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
3、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彩色的报名表,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4、试讲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
5、试讲方式。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总成绩合成。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教学工作经历或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个人档案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选岗,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体检的顺序,选岗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南宫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9-5058868(人社局)
0319-5263161(教育局)
技术咨询电话:0319-3335558(网上报名平台)
南宫市公开招聘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详情登录:
http://www.xtrsks.com/ren.php?id=320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9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专业为主,工、管、理、文、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类别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河北省院士工作站,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发展学科,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1个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理以及建筑学等专业先后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业教育评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博士28人、硕士11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我校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我校急需的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普通高校硕、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http://www.hebiace.edu.cn)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18:00。
电子邮箱:hbjzgcxyrsc@126.com 可将毕业生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名人员信息表》和《报名表》等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
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方式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校指定三甲及以上医院,应聘者自行前往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3—4187653
附件: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详情登录:
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col143/article.htm1?artid=28704
唐山市第一中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量及岗位
2020年第二次选聘教师3人,具体岗位如下:
数学1人、生物2人。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一中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2. 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通过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1月11日-11月17日,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A4纸,1页)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tsyzzp008@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数学教师
(三)资格审查
11月18日我校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现场抽取题目,准备1分钟后,现场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结束后,由评委现场打分。待所有考生加试结束、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审核后,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
(四)测评(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
2、面试地点:唐山市第一中学。
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时间总共为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结束后,由专家就试讲内容提问,考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束后,由专家现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为考生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结果公布: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审核后,最终按照成绩排名先后录取。当天将最终结果在唐山一中校园网上进行公示。60分为合格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测评(面试)结束后,11月下旬,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答辩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985、211学校毕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11月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与拟聘用人员面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12月上旬,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唐山一中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15—2595008;
电子邮箱: tsyzzp008@163.com
附件:《唐山一中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唐山市第一中学
2020年11月10日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1111094242.html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第二轮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69年办学历史。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考试等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须为普通类本科院校;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辅导员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2020年选聘按固定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16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6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1月6日-11月16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svtc.edu.cn)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11月17日-19日。
2.要求: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同一岗位设置A、B岗:A岗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B岗不限。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原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3)报名表一份;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5)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4. 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信息:11月20日-22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领取准考证:11月24-25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11月26日
应聘专技6(文字综合)岗位,须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议论文写作。其他岗位无笔试。
3、面试(含试讲)11月26日
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方法:专技5——7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技1——4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
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考官指定章节, 应聘者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成绩合成:
专技1——4,面试成绩=答题成绩×50%+试讲×50%
专技6: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5.考试结束后,在考区外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时间调整,及时在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比例内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居前(无笔试环节的岗位,试讲成绩高者居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社局办理审批。
五、组织机构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人才选聘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3 0315-2368627
附件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4:2020年第二轮选聘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6日
详情登录:
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1111091102.html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保师附校、青年路幼儿园教学基本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32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组织。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中保师附校岗位专业审核三点符合其一即可报名:毕业证所标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名称。
高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应聘,但在聘用后规定时间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1日17: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2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7日。
(4)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1:00。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20年12月4日左右。
(6)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9日9:00 至17: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至23:00。
(8)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日。
(9)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20年12月22日左右。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1月27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 11月28日9:00-11:00,共120分钟。
2、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3、笔试内容:
保师附校的笔试共一套试卷,包括客观题70分,主观题30分,总计100分。客观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20分):政治(含时政)、法律、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50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主观题为教育教学实践(30分),主要包括教师专业能力的考核:一是课程标准理念及实践应用,二是班主任能力考核:包括班级管理、学科教学能力方面。例如:学生管理案例分析、教材分析设计、教学理念、说课稿等。
青年路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7、请考生于12月4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9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5日,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3、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由主评委带1名评委组织。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进行绘画。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其他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两名评委将作品带至面试室进行评分,考生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试讲(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MP3格式)。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12月22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人均5780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在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后,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对聘任制教师按政策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审批手续并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 保定市人社局: 0312-5037344
保定市教育局:0312-5881917
保师附校小学部:0312-3123163,初中部:0312-3123136
青年路幼儿园:0312-5979508
详情登录:
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ccepkfgmclgobbofkolbmooeponhpedf.do?isfloat=1&disp_template=ejldomdfclfjbbofkolbmooeponhpedf&fileid=20201111161035496&moduleIDPage=ccepkfgmclgobbofkolbmooeponhpedf&siteIDPage=bdrsw&infoChecked=null
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6年,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河北医科大学协议。
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8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5个专业入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专业入选省级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位授权学科覆盖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
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学术刊物8种。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比利时、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12个国家的31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有留学生427人在校学习。
此外,学校秉承大学服务于地方建设的宗旨,积极向地方政府与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先后与多家企事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156项。
(数据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11月16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信网及学位网上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1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1月(含1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1年)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1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ydzp.hebmu.edu.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4日17:00(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
(二)初试
1、资格审查:初试当天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原则上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具体考试安排于初试前3-5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试成绩在人事处网页统一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为面试。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师岗位原则上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复试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hebmu.edu.cn)发布。
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最终成绩为复试成绩。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1)身份证;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初试成绩较高者。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面试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171(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544(河北医科大学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联系人:刘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
2020年11月12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1112/9694.html
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规范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4〕10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遴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请点击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左侧招聘系统登录链接(http://60.2.228.7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按照操作指南提示填写有关内容。
2.请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简历中必须插入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带有专业方向的学籍表(手开证明一律无效),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简历中的外文材料需提供由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另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路径不能含中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
(二)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
1.教学岗
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
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行政岗和辅导员岗
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可采取适合岗位特点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3.教辅岗
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主要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实践操作等;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考核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如果业务考核中有试讲和实践操作要求,且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的,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4.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应聘行政教辅等岗位人员按面试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
5.面试考核或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行政岗,辅导员岗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6.招聘岗位有多个专业类别的,按成绩确定人选,不区分专业。
(三)考核事宜
1.应聘人员可在自助设置的应聘反馈中及时查看审查的进程和信息反馈。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考核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六)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一次。
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报到上班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
(一)公开选聘政策参照校字(2018)10号 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聘用的教学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要求先从事四年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间可同时兼任教学工作。
(三)辅导员聘用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二级单位。
(四)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五、疫情防控
(一)为了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考核时须持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二)应聘人员进入确认现场或考场前一律出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考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如“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提供考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再提供1次考核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核,应于考核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核。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核。
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确认及考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考核从2020年12月4日开始,请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如政府防控政策变化,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3331、3864696(工作日联系)
唐山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详情登录:
http://rsc.tstc.edu.cn/info/1056/44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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